苹果的英文,就是 apple。
发音嘛,如果你非要抠那个国际音标,就是 ['æpl]。听起来,有点像中文里的“唉剖”。那个“唉”要发得短促、有力,嘴巴张得大大的,像要打哈欠但被人瞬间捂住了嘴。后面的“剖”,则是轻轻带过,舌尖抵住上颚,气流从旁边溜走,干净利落。
就这么简单?一个词,两个音节。小学英语第一课的水平。
可这事儿,远没这么简单。
真的,我敢打赌,apple 这个词,在整个英语世界里,可能是承载了最多故事、最多隐喻、最多商业价值,也引发了最多歧……哦不,是引发了最多联想的单词之一。它像一根无形的线,一头拴着伊甸园里那颗充满诱惑的果实,另一头,则紧紧缠绕在今天我们每个人手里的那个发光的、冰冷的、被咬了一口的金属和玻璃造物上。
你说奇怪不奇怪?
我们先说说那个最原始的 apple,那个能吃的,嘎嘣脆的玩意儿。
我第一次真切地感受到这个词的“质感”,是在国外一个农夫市集上。那会儿我英语还磕磕巴巴,但买东西的词儿还是会的。摊主是个络腮胡大叔,笑容跟加州阳光似的,他指着一堆长得奇形怪状、颜色各异的果子问我,“Which apple would you like?” 我当时就懵了。在我贫瘠的认知里,apple 不就该是红富士那样,红彤彤、圆滚滚的吗?可他那儿有青的、黄的、红黄相间的,甚至还有带斑点的。什么 “Granny Smith”(青苹果,酸得掉牙)、“Gala”(嘎啦果,甜脆)、“Honeycrisp”(蜜脆,我的天,咬一口整个口腔都在开派对)。
那一刻,apple 这个词在我脑子里,才第一次从一个干瘪的、印在教科书上的单词,变成了一个立体的、有无数种可能性的感官体验。是那种你用指甲轻轻一划,就能听到细微的表皮破裂声;是你把它凑到鼻子前,能闻到混合着泥土和阳光的清香;是你狠狠咬下去,那一声清脆的爆裂声,紧接着是满口酸甜的汁水四溅开来。
这就是 apple 最本真的模样。所以才有了那句几乎人人皆知的谚语:“An apple a day keeps the doctor away.”(一天一苹果,医生远离我)。你看,它在西方文化里的基调,一开始就是健康的、朴实的、充满了田园气息的。它是妈妈会削好皮切成小块放在你午餐盒里的爱,是秋日午后坐在草地上信手摘下的惬意。
然而,故事的另一面,就要黑暗得多了。
回到一切的开始,伊甸园。虽然《圣经》原文里只说是“fruit of the tree of knowledge”(知识之树的果实),但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,全世界的画家、诗人、神学家,都不约而同地把这颗“禁果”的形象,指定给了 apple。于是,这个词就背负上了原罪。它代表着诱惑、欲望、以及人类对神明禁令的第一次反叛。夏娃递给亚当的那个 apple,开启了人类的智慧,也带来了痛苦和劳作。这个意象太过强大,以至于在无数的文学作品和艺术创作中,apple 都成了那个美丽又危险的“致命诱惑”的代名词。白雪公主,不就是被一个毒 apple 害惨的吗?
所以你看,apple 这个词,它骨子里就带着一种矛盾性。一面是纯真健康,一面是诱惑沉沦。
然后,时间快进到20世纪。一个叫史蒂夫·乔布斯的家伙,和他那几个伙伴,在车库里捣鼓出了一家公司。他们需要一个名字。据说,乔布斯当时正在实践一种果食主义的饮食方式,他刚从一个苹果农场回来,觉得 Apple Computer 这个名字听起来“很有趣,很有活力,而且不吓人”。
天知道他当时有没有想过伊甸园的故事。但那个被咬了一口的 apple logo,简直就是对“禁果”故事最直接、最大胆的挪用。它仿佛在说:来吧,咬一口,你将获得前所未有的知识和体验。这个 apple,不再是长在树上,而是长在了电路板上。它不再提供维生素,而是提供信息、娱乐和连接。
从此,apple 这个词的意义天平,发生了决定性的倾斜。
如今,当你在搜索引擎里敲下 apple 这五个字母,跳出来的第一页结果,有多少是关于那个能吃的水果的?我猜,寥寥无几。绝大部分,都会指向那个市值万亿的科技帝国——Apple Inc.。是iPhone, iPad, Mac, Apple Watch……是一场又一场的发布会,是一个又一个让无数人彻夜排队的“新物种”。
这个词被彻底地、成功地“商业化”和“符号化”了。
它甚至改变了我们的日常用语。以前,人们可能会说,“I want an apple.”(我想要个苹果),毫无疑问,他想要个水果。现在,你得根据语境判断了。一个年轻人对朋友说这句话,他很可能指的是一部新手机。这种语义的覆盖和篡改,力量强大到令人咋舌。
一个原本属于自然的、朴素的词汇,被一个商业实体如此彻底地“私有化”,这在语言史上,恐怕也是个不多见的奇迹。
当然,apple 在英语里的故事还没完。它还活跃在各种各样的习语里,像个调皮的精灵。
比如,“the apple of my eye”,直译是“我眼中的苹果”,实际上是“我的挚爱,我的掌上明珠”。这个说法非常古老,因为在古代,人们认为眼睛的瞳孔是苹果状的,是视觉最珍贵的部分。所以用它来形容最珍视的人或物,简直浪漫到了骨子里。
还有纽约,它的别称是“The Big Apple”(大苹果)。为什么?说法有很多。其中一个比较流行的,是说上世纪20年代,一位体育记者听到赛马场里的黑人马夫说,他们要去纽约城比赛,因为那里有“大苹果”——也就是最大的奖金。后来这个说法就流传开来,象征着纽约充满了机遇和诱惑,是那个最大、最值得去赢取的“彩头”。
你看,从一个简单的水果,到神话里的禁果,再到一个科技巨头,再到一句句鲜活的日常表达。apple 这个词的旅程,简直就是一部微缩的西方文化史。它见证了信仰的变迁、科技的爆炸和语言的生命力。
所以,下次当有人再问你“苹果用英语怎么说”时,你当然可以简单地告诉他,是 apple。但如果你愿意,你也可以像我一样,跟他掰扯掰扯这背后的万千气象。告诉他,这个词,闻起来有果园的清香,尝起来有知识的酸涩,看起来闪烁着代码的光芒,听起来,则是整个时代轰隆作响的回声。
它早就不是一个单词那么简单了。它是一个符号,一个图腾,一个巨大的文化谜题,包裹在一张薄薄的、或红或绿的“果皮”之下,等着你去咬开,品尝里面的复杂滋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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