写的英语怎么说

“写的”英语怎么说?这个问题,我敢打包票,绝对是无数中国英语学习者心里的一根刺。你要是直接问,最标准的、教科书式的答案,恐怕就是 written by。但说真的,如果你把这个当成唯一答案,那你的英语听起来,八成就像是那种上世纪九十年代的翻译腔电影,字正腔圆,却浑身僵硬。

咱们先直接把最常见的那个错误用法拉出来“示众”。

比如,你想跟外国同事展示你刚熬夜肝出来的报告,脑子里冒出的第一句话是不是:“This is the report written by me.”?

语法上,一点毛病没有。Perfect. 但感觉呢?怪。太怪了。就像你穿着西装去楼下买菜,不是不行,但就是浑身不对劲。一个英语母语者,九成九的情况下,会说得极其简单:

“This is my report.”

或者,如果他想强调自己“写”这个动作,他会说:

“I wrote this report.”

看出来了吗?差别在哪?差别在于思维方式。中文里,我们特别喜欢强调“写”这个动作本身,把它作为一个状态挂在名词后面,变成一个定语。“我写的报告”、“他写的歌”、“妈妈做的饭”,这是一种深入骨髓的语言习惯。但英语,尤其是日常口语,更讲究简洁和归属。那份报告是“我的”,这个归属关系,比“被我写”这个动作描述,来得更直接,也更地道。

所以,第一个要诀,也是最核心的一点,就是忘掉那个该死的 written by 魔咒。至少在日常表达“这是我/你/他写的XXX”时,先把它从你的脑子里请出去。请用最简单的所有格,比如 my, your, his, her,或者直接用主谓宾结构。

“这是我写的代码。”

别说:This is the code written by me.

请说:This is my code. / I wrote this code.

“这是你拍的照片吗?”

别说:Is this the photo taken by you? (“拍”是take,一个道理)

请说:Is this your photo? / Did you take this photo?

这背后是一种思维的巨大差异。我们习惯于把动作的完成者作为一个标签贴在事物上,而他们更习惯于直接定义事物的归属者。这层窗户纸一旦捅破,你会发现一片新天地。

但这只是冰山一角。中文里的“写”,用法简直是天马行空,英语里对应的表达自然也是五花八门,需要你在具体的语境里像个侦探一样去捕捉最恰当的那个词。

我们来想象几个场景:

场景一:谈论作品的作者

你想说,“这首《七里香》是周杰伦写的”。

written by 当然可以:“Qilixiang was written by Jay Chou.” 这句话没问题,尤其是在比较书面或者正式的语境里,比如音乐评论、维基百科词条。

但在聊天时,更放松的说法是:

“Jay Chou wrote Qilixiang.” (周杰伦写了七里香。)

甚至更酷、更地道的说法,是把作者的名字直接当成一个形容词来用:

“I love this Jay Chou song.” (我喜欢这首周杰伦的歌。)

这种用法,简直是装逼利器。比如:

“这是一本斯蒂芬·金写的小说。” -> “This is a Stephen King novel.”

“这是一部昆汀拍的电影。” -> “This is a Tarantino film.”

感觉一下,是不是比 “This is a novel which was written by Stephen King” 要利落得多?这就是语言的质感。

场景二:“书上/纸上/墙上写着……”

这绝对是重灾区中的重灾区。我听过无数次这样的“中式英语”:“The book writes that…” 或者 “On the wall writes a slogan…”。听得我脚趾抠地。

记住一个根本原则:在英语里,书、纸、墙,这些没有生命的东西,它们自己是不会“写”(write)的。它们承载信息,所以它们是“说”(say)。

“书上写着,地球是圆的。”

致命错误:The book writes that the Earth is round.

正确说法:

The book says the Earth is round.

According to the book, the Earth is round.

It says in the book that the Earth is round.

“那张纸条上写着‘马上去开会’。”

别扭说法:On the note writes “Meeting now”.

自然说法:

The note says, “Meeting now.”

It says on the note, “Meeting now.”

“墙上用红漆写着几个大字。”

这里的“写”其实是一种描绘。你可以说:

There were several big characters painted in red on the wall.

或者更主动一点:

Someone had painted several big characters in red on the wall.

你看,中文里一个简单的“写”字,到了英文里,需要根据主语和场景,变成 say, according to, paint 等等。这已经不是单词对单词的翻译了,这是场景和逻辑的重建。

场景三:描述“写的字”本身

“他写的字很好看。”

千万别直译成:The words he writes are beautiful. 这听起来像是夸他遣词造句的文采,而不是字迹。

英文里有一个专门的词来概括“写的字”,那就是 handwriting

所以,地道的说法是:

He has beautiful handwriting.

或者:

His handwriting is amazing.

如果要夸一个人的书法,可以用 calligraphy

“他写的毛笔字,那叫一个绝。” -> His calligraphy is incredible.

这又回到了我们之前说的思维差异:中文用一个动宾结构“写的字”来描述一个东西,而英文直接用一个名词 handwriting 来概括这个概念。抓住这些核心名词,你的表达会立刻升级。

场景四:抽象的“写”

还有一些更抽象的用法。比如,“他的脸上就写着‘不高兴’三个字”。

你总不能说:The words “not happy” were written on his face. 这也太惊悚了。

这种比喻性的“写”,其实是在表达一种“显而易见”的状态。

你可以说:

It was written all over his face that he was unhappy. (这是一个固定搭配,很形象)

或者更简单地:

You could clearly see he was unhappy.

He looked visibly upset.

所以,“写的”到底怎么说?

它不是一个单词,它是一种关系

当它表达归属时,用 my/your/his 或者主语+动词

当它表达作者时,可以用 written by (正式), 主语+wrote (常用), 或者 作者名+名词 (地道)。

当它表达信息来源时,用 it says 或者 according to

当它表达字迹时,用 handwriting

当它表达神情时,用 written all over one’s face 或者 clearly/visibly

你看,从一个简单的中文词“写的”,我们可以窥见两种语言在思维结构上的巨大鸿沟。学英语,从来都不只是背单词、记语法那么简单。它更像是一种思维的“格式化”,你需要把脑子里根深蒂固的中文语序、中文逻辑,暂时打碎,然后用英文的零件和图纸重新组装。

这个过程是痛苦的,充满了自我怀疑,但每一次成功的“转译”,每一次你说出一句让对方秒懂并且觉得地道的英文时,那种成就感,那种“啊哈!原来是这样!”的醍醐灌顶,才是语言学习里最迷人的部分。这才是语言真正活起来的样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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