菠萝的英语是 pineapple。
发音嘛,你把它拆开来念就八九不离十了:/ˈpaɪnæpəl/。前面的 pine,就是“松树”那个词,发音跟“派”差不多;后面的 apple,就是大名鼎鼎的苹果。连起来,pineapple,重音在最前面那个“派”上。怎么样,是不是听起来有点像“派苹果”?
但你别说,这词儿还真挺有意思的。第一次仔细琢磨它,还是好些年前在英国留学,逛一家叫Tesco的超市。那会儿英语还磕磕巴巴,认识的水果也就那老几样。然后我就在水果区,看到了那熟悉的、顶着一头“怒发冲冠”的绿色叶子、身披黄金甲的家伙。标签上赫然写着:pineapple。
我当时就愣在那儿了。Pine?松树?Apple?苹果?这玩意儿跟松树和苹果到底有什么关系?它既不长在松树上,味道也跟苹果差了十万八千里。那感觉就像有人指着一只猫,告诉你它的英文名叫“dog-bird”一样,充满了匪夷所思的违和感。
后来闲着没事儿查了查,才发现这名字起得简直是天才般的“以形补形”。
你想想看,菠萝那满是疙瘩、菱形格纹的外皮,是不是特别像一个巨型的、热带版本的松果(pinecone)?老外,特别是那些大航海时代的探险家们,第一次见到这玩意儿,脑子里第一个蹦出来的参照物,很可能就是他们家乡森林里随处可见的松果。所以,pine这个部分,就这么定下来了,取的是它的“形似”。
那 apple 呢?这就更有意思了。在古英语和中古英语里,“apple”这个词远比现在要“博爱”得多。它并不特指我们今天吃的苹果,而是对几乎所有“水果”的一种泛称,尤其指那些圆滚滚的、从树上或植物上长出来的果实。它就像一个万能后缀,啥都能往上套。比如法语里的土豆叫“pomme de terre”,字面意思就是“大地的苹果”。所以,当欧洲人看到菠萝这种多汁、甜美的新奇“果实”时,很自然地就给它安上了“apple”这个标签,取的是它的“果实”属性。
所以,pineapple 这个词,简直就是一部微缩的植物学观察史和语言演变史。“pine”描述了它的外形(像松果),“apple”定义了它的本质(是水果)。一个词,就把一个陌生事物的两大核心特征给概括了。不得不佩服古人的智慧,简单粗暴,但又精准得让人拍案叫绝。
当然,说到菠萝,就绕不开一个在国内美食圈堪称“世纪难题”的争论:菠萝和鳳梨 (fèng lí) 到底是不是同一种东西?
这事儿吧,在我看来,有点像“西红柿”和“番茄”之争,但又更复杂一点。从植物学上说,它们都是凤梨科凤梨属的植物,是同一个物种。但我们日常吃的,是这个物种里不同的栽培品种。这就好比,玫瑰和月季,都是蔷薇科蔷薇属的,但没人会把它们完全划等号。
我自己的体验是,差别还挺明显的。小时候在北方老家吃的菠萝,皮糙肉厚,削皮的时候得“开槽”,把那些黑黑的“内刺”(果眼)一个个剜掉,工程量巨大。吃之前还得泡盐水,不然嘴巴会被“蜇”得生疼。那种酸甜里带着一丝麻麻的感觉,是童年夏天最深刻的味觉记忆之一。
后来到了南方,特别是接触到台湾来的金钻鳳梨,简直打开了新世界的大-门!皮薄,颜色更黄,最关键的是,它的“果眼”很浅,水果店老板大刀阔M地直接把皮削掉就行,根本不用费劲去“挖眼”。切开直接吃,满口都是纯粹的甜,汁水丰沛,而且基本不“蜇”嘴。
为什么会“蜇”嘴?那是因为菠萝里含有一种叫菠萝蛋白酶(bromelain)的东西。这玩意儿是个双刃剑,它能分解蛋白质,所以很多人用菠萝来腌肉,能让肉质变得更嫩。但你生吃它的时候,它也在“分解”你口腔黏膜的蛋白质,所以你才会觉得刺痛、发麻。用盐水泡,或者加热,都能让这种酶失活,口感就温和多了。而我们常说的鳳梨,通常是那些经过改良、菠萝蛋白酶含量较低的品种,所以可以直接吃,口感也更甜。
所以,你要问我“菠萝”和“鳳梨”的英文怎么说,答案都是 pineapple。但如果你想跟老外解释得更清楚,你可以说:
- 我们常吃的这种需要用盐水泡的,可以叫 common pineapple。
- 那种可以直接吃、更甜的台湾凤梨,可以叫 Taiwanese pineapple 或者 golden diamond pineapple(金钻凤梨的直译)。
这就像跟别人介绍橙子,你可以说 orange,也可以具体说是 navel orange(脐橙)或者 blood orange(血橙)一样。
更有趣的是,pineapple 这个词在英语世界里,还搅动了一场旷日持久的“战争”——那就是菠萝到底该不该放在披萨上。
这就是大名鼎鼎的夏威夷披萨(Hawaiian pizza)。一块烤得焦香的饼底,涂上番茄酱,撒上马苏里拉奶酪,铺上火腿,最后,点缀上几块金黄色的菠萝丁。喜欢它的人,觉得菠萝的酸甜正好解了火腿和奶酪的腻,是神来之笔。讨厌它的人,觉得这种“水果乱入”简直是对意大利美食文化的亵渎,是异端。
我第一次在菜单上看到 Hawaiian pizza 的时候,也觉得这组合有点黑暗料理。但尝过之后,嗯,真香!我个人是坚定的“菠萝披萨”支持派。那种咸、香、酸、甜在口中交织融合的复杂口感,太上头了。关于这个话题的争论,在国外的社交媒体上常年不衰,激烈程度不亚于我们的“甜咸粽子之争”。所以你看,一个 pineapple,不仅是水果,更是一种文化符号,一种立场宣言。
下次你再看到菠萝,或者跟朋友聊起它,你脑子里浮现的,可能就不再只是一个简单的单词了。
它是一段历史,一个关于“松树”和“苹果”的美丽误会;它是一种味觉记忆,是从需要泡盐水的酸爽到直接入口的清甜的进化;它甚至是一场网络论战,一块放在披萨上的 pineapple,就能划分出两个阵营。
语言就是这么好玩。它不是一个个孤立的、需要死记硬背的符号。每个词的背后,都藏着故事,连着生活,牵着文化。就像剥开一个 pineapple,你得先砍掉它坚硬的外壳,挖去那些恼人的“果眼”,最后才能尝到那份独一无二的、让你欲罢不能的酸甜滋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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