血红、绯红、殷红、朱红、丹红、赤红、嫣红、绛红、火红、橘红、桃红、粉红、万紫千红、姹紫嫣红、灯红酒绿、面红耳赤、唇红齿白、丹唇皓齿、红得发紫、朱门酒肉臭、绿肥红瘦、满江红
我总觉得,汉字里头,就数“红”这个字,活得最带劲儿,也最分裂。它不是个安安分分的颜色,它有脾气,有情绪,有从骨子里透出来的故事感。你说绿色是生命,蓝色是忧郁,都行,都挺贴切。但红色?红色是命本身。是刚出生的啼哭,也是最终的沉默。
小时候摔跤,膝盖上擦破一大块皮,血珠子争先恐后地往外冒。那种红,就是最原始的、不加修饰的红。我奶奶会一边给我上红药水,一边念叨:“没事没事,流点血,长得快。”那时候我不懂,只觉得疼,还有点儿委屈。现在想起来,那片刺目的血红,其实是我第一次直面“活着”这件事的凭证。它热乎乎的,带着铁锈味儿,告诉你,你是个有温度、会受伤的肉体凡胎。不像现在,我们习惯了用创可贴把伤口遮得严严实实,好像看不见,疼就不存在了。
长大一点,迷上了我妈的梳妆台。那上面最吸引我的,不是香粉,不是眉笔,而是一管口红。不是现在流行的什么脏橘色、豆沙色,就是那种,特别正、特别有底气的红。我妈不常化妆,但偶尔家里来客人,或者要去参加什么重要场合,她就会很郑重地拿出那管口红,对着镜子,仔仔细细地描。抿一下嘴,整个人“唰”地一下,就亮了。那是一种属于东方女性的,含蓄又灼人的美。后来读了书,才知道那叫丹唇皓齿。一个“丹”字,多精妙啊。不是直白的“红”,而是炼过的,沉淀过的,带着一股仙气和药香。那抹红,点亮了她略显疲惫的脸,也点亮了我对“女人”这个身份最初的、模糊的向望。它不是武器,更像是一面旗帜,宣告着对生活的热爱,哪怕这生活,多数时候是灰扑扑的。
说起来,红色在中国人的生活里,真是无孔不入。但你仔细品品,会发现红跟红,天差地别。逢年过节,满大街的红灯笼、红对联,那是喜庆的红,是奔放的、恨不得嚷嚷给全世界听的红。但故宫的墙,那种朱红,你感觉到了吗?那不是喜庆,那是威严。是权力用颜色给自己筑起的一道心理防线。风吹日晒几百年,它依然在那里,不言不语,就压得你喘不过气。一看到这颜色,我脑子里自动就跳出那句“朱门酒肉臭,路有冻死骨”。你看,同样是红色,一个天上,一个地下。一个在门里,一个在门外。这颜色本身,就充满了阶级感和戏剧冲突。它既是富贵迷人眼,也是穷途末路人的心头血。
我对红色最直观的生理体验,大概来自“面红耳赤”这个词。真的,没有比这四个字更传神的了。我记得中学时,有次上课开小差被老师抓个正着,让我站起来回答问题。我脑子一片空白,窘得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。那一瞬间,我能清晰地感觉到,一股热流“轰”地一下从胸口冲到头顶,脸颊发烫,耳朵嗡嗡作响。那种红,是被迫的,是失控的,是恨不得把自己变成透明人的尴尬。它跟害羞的绯红还不一样,害羞是“人面桃花相映红”,是美的,是诗意的。而面红耳赤的红,是狼狈的,是社交死亡现场的聚光灯,把你所有的不知所措都照得一清二楚。
后来到了城市里生活,见识了另一种红,一种流光溢彩、真假难辨的红。那就是“灯红酒绿”。这词儿现在听着有点老派,但描绘的那个场景,一点都不过时。深夜的CBD,写字楼的格子间灯火通明,那是打工人的“红”,是燃烧生命换KPI的红。而几条街之外的酒吧区,霓虹灯闪烁,把夜空都映成一片暧昧的紫红色。玻璃杯里摇晃的红酒,映着人们迷离的眼神。那种红,是欲望的红,是浮华的红,是短暂的狂欢和狂欢后巨大的空虚。我偶尔也会和朋友置身其中,但说实话,我有点怕那种红。它太快,太喧嚣,像一场永不落幕的劣质电影,每个人都在尽力扮演一个不像自己的角色。热闹是他们的,我什么也没有。
我还是更爱大自然里的红。不骗你,有一年秋天我去一个山里看枫叶,那才叫真正的“万紫千红”。不,那时候已经没有“紫”了,就是铺天盖地的红。从山脚到山顶,一层一层,一片一片,像是上帝不小心打翻了最烈的颜料。有火红,有橘红,有深到发黑的绛红。阳光一照,整座山都在发光,在燃烧。站在那儿,你会觉得人类语言真是贫乏啊。你只能张着嘴,一个劲儿地“哇”,然后拼命地呼吸,想把那股子壮丽的生命力吸进肺里。那是一种让你心甘情愿臣服的红,它告诉你什么是盛大,什么是灿烂,什么是“向死而生”的决绝。
春天又是另一番景象,花园里的花,那叫一个“姹紫嫣红”。这个词里的“嫣”,用得太妙了。“嫣然一笑”的“嫣”。它不是那种气势汹汹的红,是带着点娇媚、带着点儿小心思的红。你看那月季,那芍药,那杜鹃,一朵挨着一朵,一丛挤着一丛,争奇斗艳,但又各自美丽。它们那种红,是有生命意志的。像一群美女在开派对,嘴上说着“哎呀你今天好美”,心里想的却是“我才是全场最佳”。这种勃勃生机里带着点小“心机”的红,特别可爱,特别真实。
当然,还有一个词,我每次想到它,心口都会沉一下。那就是“满江红”。岳飞的这三个字,几乎是以血为墨写下的。它已经完全超越了一个颜色的范畴,它成了我们这个民族的一道疤,一种精神图腾。那种红,是悲壮的,是愤怒的,是“怒发冲冠”的红,是“壮志饥餐胡虏肉”的红。它太重了。每当读到这首词,眼前仿佛就真的出现了一条被血染红的江水,以及一个英雄寂寞的背影。这种红,是刻在历史骨髓里的,轻易不能触碰,一碰,就是千年的回响。
你看,一个简简单单的“红”字,背后竟然牵着这么多复杂的人事、情感和记忆。它既可以是新娘的盖头,也可以是战士的鲜血;既可以是唇上的一点朱砂痣,也可以是映照一个时代的灯红酒绿。它热烈,也悲壮;它喜庆,也危险;它艳俗,也高贵。它就是生活本身,五味杂陈,活色生香。作为一个对文字敏感的人,我真的太爱这种复杂性了。它让我觉得,我们所使用的每一个词语,都不是死的,它们都曾在某个具体的人、某段具体的生活里,真真切切地活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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