苹果、红富士、青苹果、蛇果、国光、金帅。
果皮、果肉、果核、果汁、果酱、果醋、苹果派、苹果酒。
红彤彤、圆滚滚、饱满、光洁、清脆、香甜、粉糯、绵密、酸涩、青涩。
啃、咬、削、切、榨。
禁果、牛顿的苹果、亚当的苹果、苹果肌、掌上明珠、一天一苹果医生远离我。
我得承认,我对词语的迷恋,很多时候是从最具体、最日常的东西开始的。就像苹果。对,就是那个被你放在果盘里,可能一周都想不起来吃的,苹果。但你仔细想想,这颗小小的果子,身上到底挂了多少故事,多少想象,多少挥之不去的文化印记?这事儿,特有意思。
每次逛菜市场,我总会在水果摊前停很久,尤其是有苹果的摊位。那阵仗,简直是一场选美。红彤彤的富士,像化了妆准备登台的少女,脸颊上还有那种细细的、天然的纹路,凑近了闻,是一股被阳光晒透了的甜香。旁边的青苹果呢,完全是另一种气质,冷美人,带着一股子傲劲儿,青涩的表皮绷得紧紧的,好像你一碰,那股子酸爽劲儿就能透过指尖传过来。我特别喜欢用指节轻轻敲它们,听声音。有的声音是“叩叩”的,特别清脆,扎实,一听就知道,咬下去准是“咔嚓”一声,汁水四溅。这种苹果,我买回去绝对不会削皮,那一点点皮的韧性和果肉的爽脆混合在一起,那才叫过瘾。但还有一种,声音闷闷的,有点“噗噗”的感觉,那就是粉糯的品种了。这种苹果,我妈最爱。她说,这叫“面苹果”,吃着不费牙,有种温柔的口感。
你看,光是一个“吃”,就能分化出好几种江湖流派。我是“豪放派”,喜欢整个儿拿起来就啃,享受那种最原始的、牙齿刺破果皮、陷入果肉的快感。第一口总是试探性的,第二口就彻底放开了,能听到自己在口腔里制造出的“咔嚓、咔嚓”的交响乐,那声音,简直是对生活最直接的礼赞。而我外婆,是“婉约派”的掌门人。她能用一把小小的水果刀,从头到尾,把一个苹果的皮削成一整条,螺旋状地垂下来,不断。那是我童年记忆里最神奇的魔法之一。她把削好的、光洁溜溜的苹果切成小牙儿,插上牙签,放在白瓷盘里,递给我。那种被爱意包裹着的香甜,跟我自己狼吞虎咽啃出来的,味道好像真的不一样。它更慢,更柔,更值得回味。
但苹果的词语世界,怎么可能只停留在吃这么简单?它承载的隐喻,才真正让它变得“危险”又迷人。
比如,禁果。
这俩字一出来,空气里的味道都变了。伊甸园,蛇,还有亚当和夏娃。但说真的,谁在乎那条蛇到底说了什么?“禁果”这个词的魔力,在于它完美地捕捉了人类心里那种最原始的、对“不被允许”的事物的好奇和渴望。它早就不是一颗具体的苹果了。它是你小时候爸妈不让你看的那个电视频道,是青春期偷偷藏在枕头下的第一封情书,是成年后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一次冲动,是一切被规则、道德、现实划上红线的诱惑。我们每个人心里,都有那么一颗或大或小的“禁果”,它未必真的有多甜美,但“禁止”这个动作本身,就给它镀上了一层致命的吸引力。得到它的过程,那种心跳加速、打破常规的快感,远比果子本身的味道更让人上瘾。所以你看,语言多奇妙,一颗苹果,就说尽了人性的幽微。
然后是那个砸在牛顿头上的苹果。牛顿的苹果,这又是一个多么富有戏剧性的意象!我总在想,那天下午,如果牛顿只是被砸了一下,揉揉脑袋,骂一句“该死”,然后把苹果吃了,那世界会是什么样?可他没有。那个苹果的坠落,在他脑子里砸出了一个巨大的问号,砸出了万有引力,砸出了整个经典物理学大厦的基石。所以,“牛顿的苹果”对我来说,根本不是指那个苹果,它指的是“灵感降临的瞬间”。你有没有过这种感觉?就是你正为一个问题百思不得其解,抓耳挠腮,可能是在写一个方案,可能是在解一道难题,甚至只是在想晚饭吃什么……然后你去做了一件完全不相干的事,比如洗碗,或者散步,突然,“啪”,脑子里就像被什么东西砸了一下,所有的线索瞬间连在一起,豁然开朗。那个瞬间,就是你自己的“牛顿的苹果”掉下来了。它提醒我们,最伟大的发现,往往诞生于最寻常的瞬间,关键在于,你有没有一颗准备好被“砸中”的、充满好奇心的大脑。
说着说着,我自己都笑了。我一边在我的苹果电脑上敲下这些关于“苹果”的文字,一边看着桌上那个同样印着一个被咬了一口的苹果的手机。这简直是当代生活最大的一个隐喻。史蒂夫·乔布斯,这个家伙,他太懂了。他拿走了人类文化史上最有分量的两个苹果——夏娃的“禁果”(知识与诱惑)和牛顿的“苹果”(智慧与发现),然后把它变成了一个商业帝国的图腾。这个logo,一个被咬了一口的苹果,它到底在说什么?是在向“禁果”致敬,暗示着它产品的诱惑力吗?还是在说,我们已经替你尝过了知识的滋味,现在把它交给你?或者,它只是一个视觉上的小巧思,为了不让它看起来像个樱桃?
我不知道标准答案,我也不想知道。我只知道,现在当我说“苹果”时,我脑子里会出现两个并行的宇宙。一个宇宙里,是外婆削的不断皮的苹果,是秋天果园里沉甸甸的香气,是咬下去满口清脆的喜悦。那是自然的、有机的、充满了人间烟火气的苹果。另一个宇宙里,是冰冷的、光洁的金属外壳,是亮起的屏幕,是连接着世界的信息洪流,是创造力工具,也是消费主义的符号。
这两个“苹果”,一个滋养我们的身体,一个构建我们的数字生活。一个关乎味觉和嗅觉,一个关乎视觉和触觉。一个代表着“返璞归真”,一个代表着“科技向前”。它们就这样在我一个人的语言系统里,奇妙地共存着,有时候还会打架。当我累了,我会对自己说,“去吃个苹果吧”,我指的是那个能吃的。而当我需要工作或者跟朋友聊天时,我又会下意识地去摸我的“苹果”。
所以你看,词语从来都不是死的。它是有生命的,它会生长,会变异,会嫁接。一颗小小的苹果,从《圣经》里的伊甸园,滚到牛顿的花园,再滚进加州的科技公司,最后滚到我们每个人的手边,变成了两种截然不同的形态。它身上包裹的意义越来越厚,厚到我们几乎忘了它最初只是树上结的一颗果子。
这大概就是我迷恋文字的原因吧。在这些词语的流变里,你能看到人类的欲望、智慧、历史和整个文明的足迹。真带劲。不说了,我去削个苹果,用我外婆教我的方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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